信息发布时间:2017/10/25 10:56:00 | 文章来源:一种只赢不输的赌法 | 浏览次数:()次 |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委基层卫生科、财务科、宣传科教科、妇幼科、疾控科、综合监督科、中医科、应急办: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促进项目规范开展和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及时了解和掌握2017年各县(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对各县(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第三季度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筹集、下拨情况(提供拨付凭证)。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网报及时性及准确性。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开展和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二、督导检查方式
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采取座谈访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随访和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三、督导检查人员
委相关科室自行安排督导检查人员。
委基层卫生科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老年人健康管理2项督导检查;
委财务科负责资金管理1项督导检查;
委宣传科教科负责健康素养促进2项督导检查;
委妇幼科负责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及避孕药具发放3项督导检查;
委疾控科负责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及处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及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5项督导检查;
委综合监督科负责卫生监督协管1项督导检查;
委中医科负责中医药健康管理1项督导检查;
委应急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项督导检查。
四、督导检查时间
在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10日内完成第三季度督导检查。委相关科室根据本科室承担的具体项目情况自行安排督导检查日期。
五、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有关督导检查中所收集的工作情况和数据将作为2017年绩效考核依据。各地区对督导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上报至丹东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科。委相关科室对本科室承担的项目督导检查情况整理后也一并报委基层卫生科汇总。联系人:王晓宇,电话:2123106,邮箱:ddjcwsk@163.com。
丹东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