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解读
信息发布时间:2018/9/30 9:09:00 |
文章来源:一种只赢不输的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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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象是:户籍为我市的城镇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曾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且残疾等级为三级以上。
2.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独生子女实事证明、子女死亡证明或依法鉴定等级为三级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3.去哪儿办理?
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
4.多长时间可以办好?
材料齐全,即时办结。
5.办理是否收费?
免费。
6.是否可以代办?
不可以代办。